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应急部、海关总署、 药监局:
经研究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下达《铸造机械 安全 要求》等2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(附后)。请各有关 部门做好标准的组织起草、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工作。在标准 制修订过程中,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,广泛听取意见,保 证标准质量和水平,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。

(此件公开发布)




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
2021年7月2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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